2023-03-30 12:27:41 来源:3868银河总站 浏览数:0
为做好我院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特制定3868银河总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 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不低于翻译硕士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差额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20%。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调剂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300%。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与加分资格
1.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考生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4)《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5)应届生提交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上(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的请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未取得毕业证(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7)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2.加分资格
按照《青岛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为英汉互译,考试时长60分钟,分值100分。
2.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
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结合进行,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职业精神、职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前3分钟为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成绩表现、获奖情况、科研情况、个人特长、研究方向与打算等,然后开始互动面试,分值100分。
英语听力与口语: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分值100分。
考生若有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可按规定发送到200501111@qau.edu.cn,供复试小组人员查看。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1.一志愿复试总体安排
(1)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地点为青岛农业大学城阳校区文经楼C220。
每场次点名及等候地点为文经楼C214(3868银河总站思源厅),该场次考生可在等候室等候面试,手机及其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资料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交至指定地点。每位考生面试结束,请立即离开学院,勿返回等候室,禁止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内容,禁止通过任何形式泄露考试题目。
2.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与信息核验:时间:2023.4.2 8:00
地点:3868银河总站文经楼C220
要求: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
(2)专业课考试:时间:2023.4.2 8:30-9:30
地点:3868银河总站文经楼C220
(3)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时间:2023.4.2 10:00-10:30
地点:3868银河总站文经楼C220
3.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要穿戴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
(2)复试准备期间,务必手机通讯畅通。
其他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5)。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36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6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6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60%+英语听力与口语成绩×1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成绩顺序排名;若初试成绩相同,按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顺序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3868银河总站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邮箱:200501111@qau.edu.cn,电话:0532-58957210),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本方案由3868银河总站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868银河总站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